(一)各類武器、彈藥。如槍支、子彈、炮彈、手榴彈、地雷、炸彈等,包括仿真或形狀相似的物品。
(二)各類易爆炸性物品。如雷管、炸藥、火藥、鞭炮等。
(三)各類易燃燒性物品。如汽油、煤油、桐油、酒精、生漆、柴油、氣霧劑、氣體打火機、瓦斯氣瓶、磷、硫磺、火柴等。
(四)各類易腐蝕性物品。如火硫酸、鹽酸、硝酸、有機溶劑、農(nóng)藥、雙氧水、危險化學(xué)品等。
(五)各類放射性元素及容器。如鈾、鈷、鐳、钚等。
(六)各類烈性毒藥。如鉈、氰化物、砒霜等。
(七)各類麻醉藥物。如鴉片(包括罌粟殼、花、苞、葉)、嗎啡、可卡因、海洛因、大麻、冰毒、麻黃素及其它制品等。
(八)各類生化制品和傳染性物品。如炭疽、危險性病菌、醫(yī)藥用廢棄物等。
(九)各種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(wěn)定以及淫穢的出版物、宣傳品、印刷品等。
(十)各種妨害公共衛(wèi)生的物品。如尸骨、動物器官、肢體、未經(jīng)硝制的獸皮、未經(jīng)藥制的獸骨等。
(十一)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行政規(guī)章明令禁止流通、寄遞或進出境的物品,如國家秘密文件和資料、國家貨幣及偽造的貨幣和有價證券、仿真武器、管制刀具、珍貴文物、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。
(十二)包裝不妥,可能危害人身安全、污染或者損毀其他寄遞件、設(shè)備的物品等。
(十三)各寄達國(地區(qū))禁止寄遞進口的物品等。